美國在出生公民權問題上實行出生地原則,即凡在美國出生的嬰兒都自動成爲美國公民。據美國1868年憲法第14 條修正案:“所有在美國出生或在美國歸化,並受美國司法管轄的人,都是美國公民以及其所居住州的居民,任何州都不能制定或執行任何削弱美國公民權利或豁免 權的法律。”也就是說,只要在美國出生,就可以自然獲得美國國籍,從而享有相應的福利。
隨著美國亞利桑那州通過“史上最嚴苛移民法 案”,移民改革問題再次成爲美國社會的焦點。據美國媒體報道,近年來引發頗多爭議的國籍“出生地原則”很可能成爲新一輪辯論的熱點。
“屬地”還是“屬血”?
美國在國籍問題上實行出生地原則,被俗稱爲“落地國籍”原則。根據美國1868年憲法的第14條修正案,凡 在美國領土上出生的人都是美國公民。爲了防止非法移民利用這一規定,美國一些議員向國會提出議案,要求修改相關條款,使非法移民在美國生的孩子無法自動獲 得美國國籍。
美國《基督教科學箴言報》2日在文章中稱,有了亞利桑那州移民法案惹爭議的“前車之鑒”,如果相關“落地國籍”的條款被 修改,可能再次引發移民問題的激烈爭論。
美國憲法第14條修正案是在內戰期間通過的,當時的考慮之一是以憲法的名義使奴隸擁有合法公民的身份。這種以出生地確定國籍被稱爲“屬地”原則,加拿大、巴西等30個國家都采取這一原則。而大多數歐洲國家在國籍上都采用“屬血”原則,也就是說一 個人根據其祖上的血統獲得國籍。
《基督教科學箴言報》稱,如果國會通過了修改國籍“屬地”原則的法案,美國會更多向歐洲國家“屬血” 政策靠攏。
生育成非法移民留美“法寶”
出生地原則被很多人視爲美國開放理念的體現。美國加州大學社會學教授約 翰·斯凱瑞特尼表示,美國認爲自己是一個擁有不同種族的大熔爐,所以才會采取這樣的原則。但同時,這一點也被很多非法移民所利用。
到 底有多少在美國出生的孩子是非法移民的後代?無法進行准確統計。但根據美國民意調查機構皮尤研究中心今年4月發布的一份報告,這一數字在迅速增長。 2003年,大約有310萬出生在美國的兒童,他們的父母中有一人或者兩人是非法移民。到了2008年,這一數字已經上升到400萬。
事實上,在美國生育成爲非法移民留在美國的“法寶”。根據相關規定,遭到驅逐的非法移民可以用“離開給子女造成痛苦”的借口,向美國法庭提出留下來的申 訴。此外,當這些非法移民的孩子長到21歲時,可以憑借美國公民的身份爲父母申請“綠卡”。
不止如此,“出生地原則”還引發了到美國 生孩子的風潮。許多孕婦爲了讓孩子成爲“美國人”,通過各種渠道到美國生育,等到孩子出生後再返回原籍。據報道,甚至有一些專門的公司,負責送外國孕婦去 美國生孩子,從赴美到給嬰兒辦理護照提供代理服務。
部分議員醞釀改革“落地國籍”原則
是繼續坐視非法移民在美 生育還是修改憲法?美國一些議員提出,應該廢除這條法案,出生公民權應該僅限于合法居民在美國出生的孩子。
2005年10月,近百名 力主控制非法移民的衆議員在國會內結成移民改革黨團聯盟,他們在提出加大非法移民遣返力度等建議後,開始醞釀取消“非法移民在美國生的子女自動取得公民 權”這一條款。根據他們的解釋,美國法律的適用範圍不應包括非法移民,他們非法來美,所以子女不在適用範圍。
關于修改出生地原則的提 案已經提交給美國國會。提案稱,對于出生在美國的孩子,只有其父母中一個人有美國國籍或永久居留證,才能獲得美國國籍。
不過,輿論對 于這一法案獲得通過並不看好。首先,美國最高法院對非法移民在美國出生的子女自動取得公民資格的爭議從未作過裁決;其次,修改憲法需要有國會參、衆兩院三 分之二多數票的支持,還要得到四分之三的州的認可,這是一個相當漫長且艱難的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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