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全国政协常委、国务院侨办主任裘援平在近日透露,《外国人永久居留管理条例》正处于立法进程中,这将在法规制度上为外籍华人申请永久居留资格降低门槛。采访中,裘援平还总结了自十八大以来,中国为便利海外侨胞回国创新创业,采取的一系列重要举措,其中包括:
1、2016年,国家颁布《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专门针对海外侨胞出台一些特殊类型的签证类别,便利他们回国探亲、工作、开展交流等;
2、去年,实行10年之久的“外国人在华永久居留证”升级成为“外国人在华永久居留身份证”,这赋予持证人除政治权利以外几乎与中国居民身份证同等效力;
3、对于海外人才来华创业,中国也开始提供有效期更长的签证和在华居留证,同时降低了他们申领外国人在华永久居留身份证的门槛。目前在北京、上海、广州等局部区域开始实行,日后逐步向更大范围推广;
4、2018年2月1日起,公安部门为外籍华人施行更加便利的来华签证和在华居留政策。对来华探望亲属、洽谈商务、开展科教文卫交流活动及处理私人事务的外籍华人,国内出入境管理机构可按规定签发5年多次入境有效签证;对为此需要长期居留的外籍华人,可按规定签发有效期5年的居留许可。
申请中国“绿卡”的条件
根据《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申请在中国永久居留的外国人应当遵守中国法律,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中国直接投资、连续三年投资情况稳定且纳税记录良好的;
2、在中国担任副总经理、副厂长等职务以上或者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等副高级职称以上以及享受同等待遇,已连续任职满四年、四年内在中国居留累计不少于三年且纳税记录良好的
3、对中国有重大、突出贡献以及国家特别需要的;
4、本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所指人员的配偶及其未满18周岁的未婚子女;
5、中国公民或者在中国获得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配偶,婚姻关系存续满五年、已在中国连续居留满五年、每年在中国居留不少于九个月且有稳定生活保障和住所的;
6、未满18周岁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的;
7、在境外无直系亲属,投靠境内直系亲属,且年满60周岁、已在中国连续居留满五年、每年在中国居留不少于九个月并有稳定生活保障和住所的。
现在,裘援平表示《外国人永久居留管理条例》正在立法过程中,将在法规制度上为外籍华人申请永久居留资格降低门槛。侨务部门将继续推动有关部门出台更多惠侨、利侨的政策法规,增强海外侨胞的获得感和幸福感,维护好、实现好侨胞正当合法权益。值得注意的是,这是中国官方首次透露将立法降低外籍华人申请绿卡门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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