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先生是一家地産公司的董事長,有了移民美國的想法,他的情況較爲簡單:1963年出生,已婚,有2子。Z先生從大學畢業後直接進入國營房産公司工作,從擔任普通土木工程師開始做起,到1990年,他直接升入項目經理,因爲工作表現突出,1997年,直接提升爲公司副總經理。客戶在該公司工作期間積攢了部分資金和公司管理經驗。
2000年公司改成股份制,Z先生由于工作表現突出,加之之前積累的一些原始資金,成爲公司小股東和另外其他自然人股份,一起出資5000萬成立了現在任職的公司。十年來,公司經營業績一路攀升,先後在濟甯,濟南等地興建近15個高端小區,獲得極高的美譽度。
按照美國投資移民的要求,他只需解釋50萬美金的合法來源即可。針對Z先生的情況,移民專家爲其大致確定了以下兩條證明資産來源的方案:
1. 解釋投資來源方式多種,其中地産收益可以作爲首要之選
Z先生2001年在京東三環購買了一套160平米的三居,當時是首付30% 貸款70%,總價170萬(地産從2000年到2010年間,升值數倍)。目前市值爲650萬,中間收益480萬,除去未還的貸款,還有350萬的直接收益,這可以直接解釋清楚50萬美金的投資來源。
2. 申請人良好的商業履曆也是非常重要解釋來源路徑之一
由于地産公司屬于納稅重點單位,因此Z先生的個稅繳納情況非常好,從稅單上體現的收入非常清晰,同時從曆年的股東分紅獲益,及未分配利潤中提取獎金,都是很好收入佐證,加之在任公司副總期間,Z先生曾率團多次到美、加、英、歐洲等地做商考,考察當地地産項目、商品房戶型、先進的住宅理念等,多國的簽證記錄也使得Z先生獲得美領事館極高的個人信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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