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自1959年獲得自治30多年來,由一個經濟十分落後、經濟結構單一、轉口貿易作爲經濟支柱、工業基礎極其薄弱的貧窮國家,跻身于亞洲富國的行列。新加坡財政常年盈余,1991年政府的財政盈余由上年的18.2億新元增到35.4億新元,主要原因在于國內經濟增長較快,而政府的經常開支增長相對緩慢。
新加坡的經濟之所以能騰飛,與其稅收制度有著密不可分的聯系。其稅制的特點如下:
(一)稅制結構簡明合理
建國初期,新加坡稅制基本上沿用其作爲馬來西亞一個州時的稅制,開征稅種很少。隨著經濟的高速發展,新加坡稅制也日趨完善,由過去一直以間接稅爲主的稅制向以所得稅爲主的稅制轉變。目前,新加坡開征的稅種主要有所得稅、遺産稅、財産稅、印花稅和關稅等,稅種少,稅制結構簡單。
(二)根據不同時期的國家經濟政策,制定相應的稅收政策
建國後,新加坡一直把大力發展工業、實現國民經濟多元化作爲其經濟發展的總目標。爲實現這一總目標,新加坡從獲得自治之日起就開始運用稅收優惠政策,同時根據不同發展時期的需要,靈活采用稅收優惠措施,從而有效地促進了經濟的持續高速增長。
(三)征管機構健全,證管手段先進
新加坡是一個單層次政府,沒有地方行政機構,中央政府直接管理各項事務,稅務署則負責國內稅務,機構設置比較精簡。爲提高征管效率,稅務署專門建立了稅收電腦中心,負責各種稅收的征收、稅務資料的儲存及查詢,通過電腦把稅務署內部的工作運轉連成一個完整的征管系統。在內部管理方面,稅務署實行公務員制度,對各類稅務人員的等級、薪金、使用、升降、獎勵等有明確規定。並做到嚴格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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