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漲價風潮的當下,美國移民局對EB-5投資移民申請人的投資資金來源的審查越來越嚴格,以及一旦漲價,資金來源的解釋也會提升到更高的難度。因此,申請人必須要對投資移民資金來源問題提前准備。那麽,首先你要知道,合法的資金來源包括那些途徑呢?
1、公司營利分紅
隨著私營企業發展,私營企業主通過公司營利而獲得該得紅利份額,是投資移民美國的最常見的合法資金來源。這裏要特別注意的是,公司營利但沒有分紅,私營企業主不能用那筆錢來投資移民。
例如,張先生擁有一家相當規模而且運行正常的公司。他是公司的唯一股東。自己從來不拿工資,但想花錢時就找公司財務開支票或取現金。公司年底有盈利,他也不轉到自己私人帳戶。這種情況下,如果張先生想辦理投資移民,他需要先從公司取出他的盈利,存入自己私人帳戶,然後從私人帳戶投資到美國的投資項目。曾經有一起投資移民投資款從投資人公司賬面轉到投資項目,美國移民局以公司和公司老板或股東是分離的法律主體而拒絕投資移民申請。
2、工資收入包括獎金
這裏的工資收入包括獎金一般指高級工薪階層。中等工薪階層的人如果希望投資移民美國,需要收集多年的工資單和開銷憑據,來證明通過多年的省吃儉用積攢出這筆投資款。然而,如果真正通過省吃儉用積攢出的投資款,是否值得用一生的積蓄來申請投資移民,因爲美國投資移民是高風險投資,高收入的工薪階層人士可以通過報稅單來證明投資款的合法途徑。美國移民局一般要求提供最近五年的報稅紀錄。
3、贈與
越來越多的富裕父母用贈與方式幫助子女申請投資移民。贈與投資款也可以來自其他親朋好友。通過贈與得到的投資款首先需要有贈與人簽署的贈與合同,同時,還要提供贈與人的財務背景材料,證明贈與人的資金來源途徑,包括贈與人的報稅單、工資證明等。其證明過程相當于贈與人本人辦理投資移民申請。此外,贈與人還要出具書面文件說明爲什麽要贈送這筆錢給被贈與人。現在很多有成就的父母沒有意願移民美國,如果希望子女來美國讀書工作或者已在美國讀書工作的子女永久居留美國,贈與投資款讓子女辦理投資移民是一條可行的途徑。而且美國移民局批准投資移民申請,不管贈與人有沒有交所在國的贈與稅。
4、繼承
通過繼承得來的錢可用來申請投資移民。不過,繼承得來的投資款也需要證明此筆錢的去世主人是如何得來的。因此,投資人需要提供一系列文件,例如遺囑、死亡證書、有關去世者生前的財務背景、投資人和去世者的關系、法院文件、銀行證明等。
5、貸款
貸款有多種形式。目前移民局接受投資人用其他財産的抵押貸款申請投資移民。凡是通過抵押貸款來的投資款,投資人必須提供有關整個抵押貸款的所有文件,例如貸款合同、償還貸款保證等。
6、股票
一般說來股票收益應該是比較好用的文件證明。但是在當今便利的電子時代,如果不注意收集這些證明文件,書面證明也變得相當困難。如果當初股票投入的數額較大,投資人需要出具文件證明當初投入股市的資金的合法來源。
7、投資收益(包括房地産買賣)
通過投資賺的錢也是投資移民的重要資金來源。現在最普遍的是在中國大陸很多年前購置的房産,這些年來成十倍幾十倍的漲價。在一些大中城市,出售一套房産就足夠投資移民用的。投資人需要提供有關房産産權證書和轉讓的所有文件。
無論從資金要求門檻還是個人要求門檻來看,EB-5投資移民50萬美金的價格仍是目前主流移民國家中成本較低、性價比最高的移民項目。趕在930或漲價或高要求的變革前,選定優質項目盡早遞件,成爲所有投資人的迫切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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