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美國投資移民變法可謂是讓投資者心情起伏跌宕。2017年4月美國投資移民的變法,最終指向的是投資額度上漲、申請難度增加這些問題!投資者該不該在最後50萬美元移民美國的時間辦理申請呢?還需要猶豫嗎?2017年的美國投資移民條件又會有怎樣的改變呢?
截止到目前爲止,2017年的美國投資移民條件和2016年是一致的,內容如下:
· 申請人年滿18周歲,無犯罪記錄
1、投資要求:
投資于政府認定目標就業區最低投資門檻爲50萬美元,非目標就業區則爲100萬美元。
2、創造就業的要求:
根據合理認可方法證明,通過投資于創造就業企業,直接或者間接創造不少于10個全職就業。(對于問題企業也可每人保留原有就業)
3、 投資資金合法來源的要求:
合法來源可以是:房産抵押、薪資收入、親友贈與或遺産,房地産銷售,股票證券交易,承包企業留成,公司合法分紅等等。
4、隨行子女年齡要求:
不得超過21周歲。(爲獲得移民簽證或身份調整時的CSPA法定年齡,並非指實際年齡)
以上即是美國投資移民條件的簡要概述,但是根據各國投資移民政策縮緊的態勢來看,美國EB5投資移民項目漲價已經是板上釘釘的事實了。4月的變法可以說已經是既定的事實,50萬美元移民美國的時間,已經在倒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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