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美國移民局(USCIS)將一項 “最終規定”(Final Rule),發布在專門登載聯邦政府新規、政策的 “聯邦紀事”(Federal Register)上;多條相關法規的調整修改,主要是向基于就業的移民、非移民簽證提供利好。
這項“最終規定”包括一系列基于就業的移民和非移民簽證相關法規的修訂。包括對于H-1B、L1、O1等不同類型的工作簽證持有者提供60天的失業寬限期,I-140被批准後雇主不得撤銷該受益人的職業移民申請,等等。移民局文件表示,這些新規自1月17日起施行。
移民局方面表示:
本次“最終規定”主要是爲了改善基于就業的移民或非移民簽證申請的流程,增加尋求高技能外國雇員的美國雇主的確定性,提升高技能外國雇員生活的穩定性和工作的靈活性,增加相關政策應用的透明度和一致性。
這些變化的最重要目的是提高美國雇主雇傭和留住高技能雇員的能力,同時爲這些雇員尋求晉升、獲取橫向職位或者更換雇主提供更多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