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紹投資移民近年來很熱,這讓中國投資人的眼球集于幾內亞。我國與幾內亞比紹在農業、漁業領域的合作已有多年。在農業方面,兩國政府之間的農業技術合作已進行了四期,每期期限爲二年。除農業合作外,我與幾比還有漁業合作。中、幾比漁業合作已有20多年,早期的合作是兩國政府間的合作,因1990年兩國斷交,政府間的漁業合作改由中水公司與幾比政府合作,主要是從事海洋捕撈。通過20多年的合作,幾比政府在財政收入、魚貨市場供應和人員就業等方面均有較大受益。
2000-2006年,我國對幾比的直接投資額在2300-3400萬美元之間波動,其中,2005年和2006年連續兩年投資額下降。
我國對幾比工程承包總額波動較大,承包總額絕對數較小,2006年爲2291萬美元。波動性主要是由于幾比國內政治經濟形勢缺乏穩定性所致。我國對幾比工程承包多爲政府援建項目,如“人民宮”、總統衛隊宿舍、卡松果醫院維修等建設項目。
目前,幾比在直接投資和勞務合作方面存在機會:
首先,幾比鼓勵投資礦産資源開發。幾內亞比紹20世紀90年代後期開始制定一部新的“礦山和礦産法”。制定該法旨在保護勘查和采礦公司,以及國民和政府的利益。其中規定手工采礦業和建築礦産勘探業只允許幾內亞比紹公民從事。說明幾比政府對其他領域國外企業參與礦産資源開發持鼓勵態度。
其次,幾比鼓勵投資農牧業。爲引進外資,幾比政府成立了私營投資促進總局,爲國外投資者提供全方位幫助。與其他行業一樣,幾比政府提供各種優惠措施,鼓勵外資投向農牧業,如土地使用的優惠、減免稅賦、農機具和其他生産資料的進口免除關稅等。幾內亞比紹教育薄弱,不掌握新技術,人才短缺,生産效率低下。迫切需要國外給予技術指導和合作。
第三,幾比鼓勵投資落後地區。幾內亞比紹《投資法》規定:在比紹地區行政管理管轄區域以外建立的項目,可以減征相關運輸交通費應征稅額的50%。對于建立基礎設施、公路、碼頭和倉庫,可減征全部費用。建立旅遊基礎設施有特殊法律規定。
第四,幾內亞比紹無鐵路,以公路和水運爲主,內河和近海航運占有重要地位。總體來看交通基礎設施比較落後,該領域存在工程承包的機會。
幾內亞比紹能源短缺,電力嚴重不足,全國基本上無國家發電廠,單位和居民用電主要依靠自己發電。該領域存在工程承包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