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投资移民EB-5法案,自1990年通过美国国会立法,是美国移民法中针对海外投资移民者所设立的移民签证类别,又名Employment Based Fifth Preference(简称“EB-5”)。根据目前最新法案,EB-5区域中心计划延期至2027年9月30日,TEA地区(目标就业区)投资额为80万美元,非TEA地区为105万美元。EB-5投资移民对申请人没有学历、商业背景要求,无居住地方限制,没有移民监,获得永久身份可享受与公民同样福利,5年内住满30个月可申请入籍。
美国投资移民历史沿革:
1. 1990年EB-5投资移民法案创立
法案规定申请人需投资100万美金创设一个企业,并创造10个全职就业机会;如果创设的企业位于目标就业区(TEA),则投资额由100万美金降低为50万美金。
2.1993年增设“区域中心移民方案” (REGIONAL CENTER Pilot Program)
申请人若通过移民局核定的区域中心进行投资,创造十个直接就业机会的规定,可放宽为“直接或间接创造十个就业机会”。申请人享有“间接创造就业机会”的资格弹性。
3.2002年EB-5区域中心修正案
EB-5区域中心修正案,改“创设企业”为“投资企业”,接受“有限合伙人”的申办身份。
4. EB-5法案延期
现行的区域中心投资移民法案有效期至2020年9月30日,延期或永久化需要国会审批。
5. 移民局行政改革
美国移民局行政改革法规,已于2019年11月21日正式生效。投资TEA地区项目,投资金额从50万美元增长至90万美元; 投资非TEA地区项目,投资金额从100万美元增长至180万美元,且投资额度每5年调整一次。
6、美国国土安全部撤诉,EB-5投资额维持50万美元
2022年1月5日,美国国土安全部撤销了于2021年8月23日,就加州联邦法院针对贝林区域中心(Behring Regional Center)与美国国土安全部的诉讼裁决向第九巡回上诉法院递交的上诉申请。该上诉原本是针对北加州联邦法院于6月22日就贝林区域中心(Behring Regional Center)与美国国土安全部的诉讼作出裁决,认定移民局2019年11月21日执行的EB-5新法规无效而提起的。意味着,目前,EB-5最低投资额仍然是50万美元,并将继续有效,直到国会或国土安全部修订现有EB-5法规。
7、美国EB-5区域中心计划重获5年再授权
美国当地时间2022年3月11日,总统拜登正式签署了2022财年联邦预算案,这意味着EB-5区域中心计划正式重启。此前美国众议院于当地时间3月9日通过联邦预算案;参议院于当地时间3月10日通过联邦预算案。EB-5区域中心计划获得再授权期限:5年,至2027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