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子公司的雇员的税单,你说有两种:1099?W-2?这两种有什么区别呢?
1099 和 W-2 的区别是,1个人可以同时候有2-3份1099, 但是不可以同时候有2-3份W-2. W-2是固定员工。在待遇上会有所不同。1099是外包的特约钟点工,那当然,一个人搞超出3份1099也是不可能的。没有那么多的时间嘛。2者都是合格的劳务资格。100%肯定会有的。
2、如果客户自身条件没有达到办理EB-1C的硬性条件,比如:公司目前只运作了一年,有没有一个灵活的机制可以申请EB-1C,或者是,如果办理B-1/B-2先出去,在那边帮忙找公司来运作这个事情?
EB-1C 的法律基础是母公司/子公司的关系。更精准的说,是要想办法证明你这个人是那么的杰出,公司是如此的需要你,因为你的位置不可取代。
因此,你如果说办理B1/B2过来,你没有L-1 你就无法在美国的土地上打工。你可想像,一个没有在美国土地打过工的人,又没有中国母公司的人,那如何证明母子公司还有就是你的重要性呢?基本上很难。
如果说,客户在中国有个母公司。来美国收购一家公司。这个时候他是股东。1年后,后续可以转身份。当然,理论上你6个月就可以那么申请,但是胜算不大。好的律师都不看好,也不大会接受你的案子,因为失败的概率太大了,然后就影响到律师的纪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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