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优先区定义及预留签证规定

2017/11/24 16:38:53   7852   用手机打开   作者:世贸通移民   在线咨询

  Grassley和Leahy在2017年4月15日提出的《2017年美国就业创造和促进投资改革法案》(草案)(“The American Job Creation and Investment Promotion Reform Act of 2017”


  Grassley 和Leahy 在国会地位


  Chuck Grassley, 爱荷华州共和党参议员,现任参议院司法委员会主席;

  Patrick Leahy, 佛尔蒙特州民主党参议员,现任参议院拨款委员会主席、 参议院司法委员会前主席 。




  法案(草案)背景介绍


  由共和党与民主党二位参院大佬联合提出;

  EB-5法案改革不是共和、民主两党争议,而是乡村派与城市派之间的争议。此份草案是乡村派对城市派妥协基础上达成。


  法案(草案)对 “城市优先投资区” (Priority Urban Investment Area)定义,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中的任意两个:


  I) 失业率高于全国平均标准的150%;

  II) 贫困率不低于30%;

  III)家庭收入中位数不超过该州或该都会区家庭收入中位数的较大者的 60%。


  法案(草案)对预留签证(Set –aside Visas)配额使用规定:


  I). 在2018财年,为“城市优先投资区”以及“乡村地区”的投资者各预留7.5%的签证名额,即各预留约750张签证;

  II). 从2019财年开始,为“城市优先投资区”以及“乡村地区”的投资者各预留15%的签证名额,即各预留约1500张签证。


投资有风险,以上信息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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