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美国经济发达,科技领先,教育资源丰富等原因,很多追求事业发展并重视子女教育成功人士,始终将美国列为移民的首选之地。随着美国政府对移民政策逐步放松,“美国热”吸引了越来越多投资者的眼球。
EB-5方案缘何受到中国投资者的追捧
美国投资移民方案可说是全世界最具弹性的移民方案,它对投资人的年龄、商业背景、经历或语言能力均无设限,只要证明其投资资金的来源是合法取得即可。同时,此资金不限定要通过自己努力经营企业所赚得,也可经继承或赠与所取得。
美国投资移民方案同时也让投资人拥有相当的自由度,因为它不要求投资人必须参与公司日常性的管理业务,而只须在事业体中有“积极的参与”即可,此代表投资人可以只是有限合伙人的角色,并从事于其它的个人事业与投资。永久居民也不需要持续性的实际居住在美国境内,因此投资者可以方便地维系他们在原居国的事业与人脉。
甚至,如果投资者及其家人未来若选择入籍为美国公民,其二年期的条件式永久居民身份也将计算入申请公民所需的五年永久居民身份的时间要求内。身为永久居民,只要持续保有美国居所,投资者及其家人便可自由地返回其祖国进行探视或商务之旅。
EB-5移民签证类别是美国移民法中,针对外国投资移民申请人所设立的移民类别。此类别从1990年创设以来,如今已经成为申请核准时间较短、资格条件限制最少的美国投资移民快车道。1990年美国国会立法通过了“投资移民项目法案”,目的是为吸引外国投资者到美国投资和创造新的工作就业机会,其移民类别被称为EB-5。EB-5类别的投资门槛一般为100万美元。
如果投资的项目是位于符合美国统计资料的低就业地区,则此投资门坎还可以降低为50万美元。如果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投资100万或50万美元于美国境内的一个企业,并创造十个就业机会,即可取得二年期的条件式绿卡。在二年期满前90天,若该项投资行为及所创造的就业机会仍然存在,则投资移民人可申请将条件解除,成为美国永久居民。
EB-5项目的优势
EB-5类别的一大特色是“全家移民”,即投资人、其配偶及未满21周岁之未婚子女,均可同时申请美国移民。一旦获得核发条件式永久居民身份后,投资者的家人(配偶及申请时未满 21 岁的未婚子女)将可同时享受和其它正式永久居民相同的福利,包括:
1、在美国任何地方居住和工作的自由;
2、不须申请就业许可即可自由的接受任何工作;
3、自行开立公司;
4、为其它亲属申办绿卡;
5、享受永久居民在就学时的福利,如以居民的学费标准入读公立大学;
6、拥有永久居民身份的五年后,可申请成为美国公民。
投资有风险,以上信息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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