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幾個發生在我們同胞之中的鮮活例子:
1,加拿大留學生路遇兩車爭路,隨手做了個手勢,並罵了幾句,便引來了警察的警告。
在國內,別說是隨便罵幾句,就是吵起來相比大家也是習以爲常、司空見慣的,更不會想到“如此小事”竟能上升到法律的層面。然而在加拿大,警察就是這麽的“小題大做”,一管到底。別說吵架打架,就連一句不以爲然的口頭語,也是要予以警告的。
在加拿大公共汽車上,司機懷疑一位新移民的月票有假將其收,而這位新移民伸出手想要要回月票,不經意間輕輕地碰到了司機的手臂,就是這樣的一個小小的舉動,不僅引來了警察搜身,更導致了鐐铐上身,最終竟然被告上法庭。
這件事在國內同樣沒什麽大不了,這麽輕輕一碰,別說是當事人有意或者無意,就連司機自己恐怕也不以爲然,就算雙方都動了手,也可能只是算作是一般的治安案件來處理或者調解。然而在加拿大,這就要被當成是刑事案件來處理了,原因僅僅是因爲兩者發生了身體上的接觸,而既然成爲了刑事案件,必然會被警察搜身並被铐上法庭,只能請律師來處理相關事務。最後就算被判無罪,當時留下的指紋等案底卻並不能當時洗清,需要一年的時間。所以在加拿大留學,不要習慣性的使用我們平常的一些生活習慣,記得要入鄉隨俗。
2,加拿大留學生在接受警察檢查時,向前走了一步,卻招來了警察的制伏。
當我們在國外遇到警察臨檢時,最好不要做任何警察提示之外的動作,因爲這樣很容易被警察誤會成有襲警嫌疑從而導致被“制伏”。
這三個例子均是由于當事人對加拿大法律不了解,多處于本能反應以及按照在中國的習慣辦法處理事件,沒成想卻惹出這麽多麻煩。
加拿大的法律所涉及面之廣之細,讓我們瞠目結舌,其處罰力度之大也是我們難以想象的。因爲隨手帶走客戶的幾枚圖釘,便能引得聲名狼藉甚至會影響到生意;與商店店員發生口角,不僅要付出金錢的懲罰,還要受到法律的警告;就連自行車沒閘上路,都要接受幾百元的罰款;甚至在野外與友人舉杯歡慶時,都會有警察限制。加拿大警察和法官的工作嚴謹至極,絲毫容不得半點人情。
人們發現,這些憑空觸犯法律的事件,往往都是發生在新移民或者新留學生身上。隨著新聞媒體的報道,我們也應做好新移民及留學生的相關法律教育工作。所謂“吃一塹,長一智”,希望此類事件不再發生在新移民和加拿大留學生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