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加拿大,教育事業是非常受重視的。按照加拿大的法律規定,教育歸各個省級政府自行管理,聯邦政府不設管理加拿大教育機構的單位,因而不同省份的教育體制也互有不同。移民加拿大後定居曼省,子女若想入讀當地高校,一定要先了解當地的教育制度。今天,就讓我們先一起來了解下加拿大曼省的學費返還政策吧!
根據曼尼托巴省政府的相關規定,只要是畢業于符合加拿大稅務局承認的加拿大公私立大專以上院校,完成學位、文憑或是證書,並留在曼尼托巴省工作的國際學生,都可以以退稅的形式申請獲得高達60%,總數不超過25000加幣的學費返還。申請人每年可以申請10%,總數不高于2500加幣的學費返還,因此,申請人最少6年,最長20年時間內即可以退稅的形式拿到60%的學費返還。
具體要求:
1、申請人條件(資格) :
畢業于加拿大稅務局認可的大專以上院校,且依然留在曼尼托巴省工作並繳稅的申請人。
2、運行模式:
以退稅的形式申請獲得高達60%,總數不超過25000加幣的學費返還。申請人可以在最少6年、最長20年時間內,以退稅的形式拿到60%的學費返還。
以下退稅樣例供參考:
學費(樣例) 60% 的返還
$40,000 $24,000
$25,000 $15,000
$ 5,000 $3,000
3、在學校的時候就可以節省費用
如果你在曼省大專以上的院校就讀並居住在曼省,申請人將有資格獲得預先減免5%的學費稅收政策。
4、填寫個人納稅返還申報表
學費退稅是根據您的個人所得稅納稅申報表。填寫 T1005 -曼尼托巴省學費個稅返還表、MB428 -曼尼托巴省稅款表,計算的金額。預先返還使用表格MB479 -曼尼托巴省貸記表。加拿大稅務局網站表格如下:
MB428 - Manitoba Tax
MB428 -曼尼托巴省稅款表
MB479-Manitoba
Credits
MB479 -曼尼托巴省貸記表
T1005-Manitoba
Tuition Fee Income
Tax Rebate
T1005 -曼尼托巴省學費個稅返還
符合資格的學費應是現有的、符合聯邦不可退還學費稅收減免政策的學費。所有符合資格的學費都應報備在《T1005 - Manitoba Tuition Fee Income Tax Rebate T1005 -曼尼托巴省學費個稅返》表格上。每年的退還應低于1)學費總額的10%,2)曼省的稅款或 3)總數不高于2500加幣。
填寫報稅表格時不需要遞交任何文件。然而,可能會被要求提供支付學費的證明、畢業證明等文件來協助自己的申請。文件可能包括加拿大稅務局的 T2202a、你的學位證、文憑證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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