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投資移民12月1日啓用新法

2015/06/26 09:53:02   2611   用手機打開   作者:世貿通移民   在線咨詢

從2010年12月1日起,加拿大聯邦投資移民新法正式施行。

聯邦新法在申請人淨資産與投資額方面,與之前舊法相比,漲價翻倍。新法要求申請人淨資産由原80萬加元增至160萬加幣;投資額由40萬加幣增至80萬加元5年返還,或一次性支付22萬加元貸款利息,全家即可快速獲綠卡。

另據悉,加拿大聯邦投資移民申請已于2010年12月1日恢複接受申請,恢複後的聯邦投資移民申請將具有一步到位全家拿綠卡、保障投資安全、要求完整文件和審理時間短等特點。

新法對申請人的基本要求:

1、資産條件:

申請人淨資産不少于160萬加元。

2、商業背景:

過去5年內擁有至少2年的經商管理經驗。

3、投資要求:

A 全額投資80萬加元,5年後無息返還。

B 貸款投資22萬加元,無返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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