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10年12月1日起,加拿大聯邦投資移民新法正式施行。
聯邦新法在申請人淨資産與投資額方面,與之前舊法相比,漲價翻倍。新法要求申請人淨資産由原80萬加元增至160萬加幣;投資額由40萬加幣增至80萬加元5年返還,或一次性支付22萬加元貸款利息,全家即可快速獲綠卡。
另據悉,加拿大聯邦投資移民申請已于2010年12月1日恢複接受申請,恢複後的聯邦投資移民申請將具有一步到位全家拿綠卡、保障投資安全、要求完整文件和審理時間短等特點。
新法對申請人的基本要求:
1、資産條件:
申請人淨資産不少于160萬加元。
2、商業背景:
過去5年內擁有至少2年的經商管理經驗。
3、投資要求:
A 全額投資80萬加元,5年後無息返還。
B 貸款投資22萬加元,無返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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