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通訊社消息 本周三,馬德裏9號刑事法院判處一名踢死自家小狗的主人一年監禁。這在西班牙法律上尚屬首次,因爲虐待動物而受刑。
事情發生在2008年6月5日。6個月大的小狗“CHULA”的主人早上起來,發現小狗在家裏大便,主人一怒之下就猛踢了小狗幾下消氣。當天狗主人的女朋友發現小狗反應異常,滴水不進還伴有輕微嘔吐。好心的女主人帶著CHULA到最近的獸醫院看診。經過獸醫檢查,發現是內髒受損,于是詢問事故的緣由。女主人的母親將男主人踢狗解氣的經過講述了一遍。獸醫認爲小狗需要轉移到另外一個更大的獸醫院接受治療。
不幸的是,當小狗轉到另外一個獸醫院後,內傷嚴重不幸身亡。
兩名救治小狗的獸醫覺得狗主人對小狗太不負責了,將這一事故通知了動物保護組織“ El Refugio”(動物庇護所)。該組織的負責人將狗主人告上法庭,要求法院因不尊重動物生命而判處一年監禁,以此殺雞儆猴,爲西班牙社會營造一個更健康的生活環境,杜絕那些無視動物生命的人。
經過漫長的五年等待,法院最終判處狗主人一年監禁。
因爲傷害動物而獲刑的,在歐洲法律界尚屬首次。這也給西班牙人樹立了一個新的標准,呼籲人們尊重動物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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