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金融管理局(英文:Monetary Authority of Singapore,縮寫MAS;
馬來文:(Penguasa Kewangan Singapura)是新加坡之中央銀行,成立于1971年,縱觀其職能組合了銀行至財金等諸多金融機能。自其成立之後,金融業務由政府部門執行並專業管理。
當新加坡持續發展,越來越多複雜的銀行業務與金融環境的需求迫使國家改革其金融機能,使其能有更多的發展動力與一致性的金融政策。因此于1970年,國會通過“新加坡金融管理局法案(MAS法案)”,導致MAS成立于1971年一月一日。
該法案付予MAS有權管理所有新加坡的金融、銀行體系與財金方面有關的事務。MAS也被付予制訂有關于銀行家乃至于政府財政部門的法令,它也被委托提升金融的穩定度;訂定信用與彙兌政策並促使經濟的成長。
然而,不像其它許多中央銀行,諸于美國聯邦儲備系統或是英格蘭銀行,MAS並不透過控制利率升降進而影響市場的流動來控管金融。相反的,它是利用外幣彙兌機制,在新加坡元市場中間進行控管。
在1977年四月,政府決定引進“工業保險”管理,將其並列于MAS的同級架構。其管理功能依據“工業安全法(1973)”,並于1984年九月轉入MAS體系。
MAS現在掌管許多規則,包括貨幣、銀行體系、保險、安全與每一個財金部門。之後于2002年十月一日,合並了貨幣專員委員會,MAS也承擔有發行貨幣的權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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