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資要求:
投資于政府認定的目標就業區最低投資門檻爲50萬美元,非目標就業區則爲100萬美元。
2、創造就業的要求:
通過合理認可的方法證明,通過投資于創造就業的企業,直接或者間接創造不少于10個全職就業。(注:對于問題企業也可每人保留不少于10個投資者)
3、投資資金合法來源的要求:
合法來源可以是:房産抵押、薪資收入、親友贈與或遺産,房地産銷售,股票證券交易,承包企業留成,公司合法分紅等等。
4、隨行子女年齡要求:
不得超過21周歲。(21歲以上的子女,可由家人贈與資金獲得申請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