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入籍最新消息,加拿大聯邦
移民部在2014年將著手對公民入籍法進行重大修改,《國家郵報》指,可能做出的修改包括延長居住時間,以及重新檢討加國出生嬰兒自動獲取公民資格 等。
目前規定永久居民在申請入籍前4年內,必須在加國居住滿3年(1095天),才有資格申請入籍公民。新規定可能將這時間延長。業內人士預測,居住時間可能延長至6年住滿4年。
公民法修改的另一項內容,預計將是檢討實施多年的“加國出生者自動取得公民身份”的規定,以打擊濫用這項政策、以旅遊身份進入加國生産,令新生嬰兒自動取得加國公民身份的行爲。
加拿大
移民部2012至2013年工作報告顯示,今年接收的公民入籍人數遠低于計劃目標。移民部計劃批准入籍公民人數約21.5萬人,但實際批准的公民人數僅10.6萬人。
至2012年底,加國積壓的公民入籍申請案逾34.9萬宗,平均個案處理時間達25個月至35個月。有移民顧問指公民入籍申請,應像永久移民申請一樣,由申請者負擔費用。近期聯邦預算亦在探討是否有可能將入籍申請費,由目前的200元加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