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香港回歸已經有16年時間,但即便是在香港獲得合法居住的權利,也要等上7年,才可以申請成爲香港永久居民,才能獲得與香港人平等的福利。近日,一名六旬的內地大媽告贏香港政府,或將改寫香港居留制度,新
移民有望平等獲得香港福利。
現年64歲的孔允明因照顧生病的丈夫前往香港,沒想到丈夫很快便不幸去世,自己在香港沒有房屋,還只能幹一些低工資、重體力的工作,並且無法申請綜合社會保障援助計劃。因不滿“居港滿7年才能申領綜援”的政策規定,孔允明一紙訴狀將港府告上法庭。
孔允明的抗訴之路並不輕松,經曆了5年時間,兩審失敗,孔允明終于迎來了香港終審法院的勝訴判決。5位大法官一致裁定,須居港滿7年的要求違憲,推翻了兩個下級法院判決,判決將綜合社會保障援助計劃,也就是社會救濟金,受益人身份從香港永久居民擴大至居住滿1年的、以定居原因來港的香港居民,即單程證持有者。